各系(部、中心)、处:
为推进我院教育教学改革,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,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,培育教育教学改革成果,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度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目标原则
按照“整体推进,重点突破,鼓励创新”的原则,大力推进我院教育教学改革,提升内涵建设水平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推进学院持续、健康、协调发展。
二、立项范围
立足我院实际,结合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、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立项;重点支持对推进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作用,能取得实际性研究成果,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项目。立项范围参照《香港最精准十码2022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指南》(附件1)。
三、项目申报
(一)申报条件
项目选题围绕立项指南中的范围,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先进的理念和较好的研究基础,前期论证充分、目标明确,研究思路清晰、重点突出,研究计划合理可行,已具备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。
(二)项目成员
项目负责人:须为我院在职教职员工,是项目实施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,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其中,申报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的,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;申报院级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的,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,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,每人限报1项。
项目组成员: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低于5人(含项目负责人)。项目组成员可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,也可为外校、行业企业、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。每位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。
(三)申报程序
各系(部、中心)、处统一报送《香港最精准十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2),数量不限,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,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定立项项目。
四、项目管理
(一)研究时间。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-3年,教育教学改革一般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-2年。
(二)经费资助。学院对立项项目进行经费资助,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至3万元,一般项目资助0.5万元至1万元。资助经费由学院账务处统一管理,保证专款专用,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。项目所在部门应对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,确保项目顺利完成。
(三)过程监督。教务处将对立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,将按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。
(四)项目变更。项目研究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负责人、研究人员、研究计划、研究时限等。确需变更的,需填写《香港最精准十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》(附件3),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更。项目鉴定验收后,不再进行变更。
(五)鉴定验收。项目结题及鉴定验收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。项目应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,未按计划完成的,由所在部门督促整改;整改仍无明显成效的,撤销项目,终止经费使用,追回已使用经费。项目负责人1年内不得申请教育教学改革项目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申报人参照《立项指南》,也可突破选题范围,自行设计题目。
(二)承担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者,不可参加本次申报;同样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已立项为省级项目者,不得重复申报。
(三)以部门或个人为单位申报,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系(部、中心)、处收集后交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。
(四)各部门应按本通知要求负责本部门2022年度的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。
(五)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。2022年3月10日前将本部门《香港最精准十码2022年度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4)(纸质文档1份,电子文档),《香港最精准十码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》(纸质文档一式两份,电子文档,文件名为负责人姓名)报送教务处专业建设科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
联系人:马晶 手机号码:13037880592
教务处
2022年1月5日